按照大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现将我局起草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杜政规20202号)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下发该决定的必要性
按照《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7]74号)相关规定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需要对应取消和承接的,需由行权部门向权责清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权责清单管理机构会同政府法制机构等审核后,报请本级政府审定。2018年各行权部门已向县编办提交申请,因机构改革,权责清单的调整暂目搁置。2019年权责清单管理职能移交我局后,我局对未完全落实的省级涉及权力事项调整的文件进行进一步落实。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司法局审核后,起草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属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并呈报县政府领导同意。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依据
1、《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774号)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黑政规(201734号)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3号)
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6号)
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委托、属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3号)
(二)制定过程
1、我局以2018年11月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公开的权力清单为底数,结合2018年县政府行文对权力事项的调整情况,对省里取消、下放、调整的655个事项,逐个给出了是否需要行文取消、承接和调整的建议。我局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要求对设计本单位的权力事项是否需要调整责权清单进行确认和核实。
2、各单位给出反馈意,经校准,我局与各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将征求意见稿请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3、县司法局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4、结合县政府法制部门出具的法制审核意见,起草《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属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5、《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属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经县营商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呈报县政府领导同意。
三、需要说明的主要内容
1、取消事项
省级的四个文件合计取消314个事项,其中164个事项非县本级行政权力。县商务局粮油仓储备案事项,经与省、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此事项并入多证合一的方式同步备案,所以不取消此事项。除去以上事项,县级需要取消149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14项,行政处罚9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
2、省级的4个文件合计下发72个事项,其中63个事项非我县本级行政权力。除去以上事项,县级需承接9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委托、属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3号)中属地化管理269项,其中13项网信办的行政处罚事项,经与市里沟通,由市委网信办承接,县里网信办为事业单位,无法承接。其他需承接事项256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86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行政强制5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