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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8/18 1.2w 阅读 210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7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对杜尔伯特县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3日,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向杜尔伯特县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杜尔伯特县水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切实强化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把加强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认真反思、主动认领、切实整改;充分利用本次落实巡察整改的契机,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水务局党组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聚焦主责主业,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章立制,切实强化巡察整改落实成果的转化和运用,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都能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牢固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水利干部队伍。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整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项目副局长为副组长,涉及各个工程项目的具体人员为成员,指定主管纪检副局长牵头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分别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市委第十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自查自纠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会议、落实整改推进工作会议;牵头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三个清单”,对反馈的三大方面11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梳理,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人、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本着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整改工作。

  2、紧盯问题、切实履责促整改。紧盯重点涉水领域腐败治理,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重点把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到日常强化监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带头做到直面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塞责,切实把整改责任扛起来。要求领导班子每位成员都要明确分管责任,强化整改措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杜蒙县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水务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试行)》《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县水务局关于制定<项目法人责任制度>的通知》等1个议事规则、6个制度、3个管理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专门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通过集体讨论的形式,征求大家意见,逐条进行分析制定和修改调整,对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把建立和完善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全面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3、注重实效、加强监管真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推进水利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全力解决影响水利事业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项目申报、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安全运行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计划,组织干部专门学习,提高行业监督能力水平;2023年4月7日召开以案促改专项民主生活会,组织集体提醒谈话专题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会上由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再次传达了市委第十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并带领大家共同学习水务局廉政风险点,4月8日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关键岗位及监管人员共24人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并在谈话记录上签字背书,强化廉洁自律,做到警钟长鸣。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作为监督者僭越法纪,直接从事水利工程建设违法违规活动。

  1.着力解决干预招投标,严重破坏水利市场营商环境的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计划,组织干部专门学习,提高了行业监督能力水平;二是加强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严格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同时在省级、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指派县水务局机关支部纪检委员到省级、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全过程监督公开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切实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避免了缩短公告发布时间和缩小知晓范围情况的发生;三是由县水务局分管纪检的副局长及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关键岗位及监管人员做提醒谈话,涉及提醒谈话24人,被谈话人都表明了态度并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强化了廉洁自律,做到了警钟长鸣;四是建立工程项目决策监督长效机制,制定《水务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水务局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水务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及《水务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单位“一把手”主动接受日常监督,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坚决杜绝干预招投标、破坏水利市场营商环境等问题再次发生。

  2.着力解决插手工程建设,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法人监管,严格按照《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制定<项目法人责任制度>的通知》《水务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监督组织开展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二是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制定了《水务局水利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水务局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县水务局水利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变更实行分类管理,依法审批并履行重大决策程序;三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制定《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每月开展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履职巡查1次以上,及时上报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按要求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四是加强项目技术服务类的政府采购监管,制定《水务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水务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指派县水务局机关支部纪检委员全过程监督公开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和廉政风险漏洞,由县水务局分管纪检的副局长及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前对项目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做提醒谈话,强化事前监督;五是加强项目资金拨付监管,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水务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水务局水利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项目财务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着力解决“二类费用”直委,严重违反招投标规定的问题。

  一是对2012年至2022年期间违反以上规定应招未招、应采未采的18个项目进行起底排查,违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大庆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17年)》的有关条款,以上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举一反三排查2022年实施的6个工程项目,均严格履行了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二是加强项目“二类费用”的招标及政府采购监管,制定《水务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制度(试行)》《水务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水务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指派县水务局机关支部纪检委员监督法人单位开展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将招投标情况向局党组报备,坚决杜绝应招未招、应采未采问题;三是由县水务局分管纪检的副局长及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关键岗位及监管人员共24人做提醒谈话,强化了廉洁自律,做到警钟长鸣。

  (二)反馈问题:作为组织者疏于职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水利工程设上未落到实处。

  4.着力解决资格审查流于形式,致不具备法人条件的投标人中标的问题。

  一是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明确水务局综合建设管理股承担行政监管职责,委派纪检专职人员承担行政监管职责,监督法人单位开展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程序执行;二是加强项目招投标业务培训,由主管业务副科级干部同志和其他业务骨干进行业务讲解,并把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计划,组织干部专门学习,提高行业履职、行政监督能力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过程监管内控制度(《水务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制度(试行)》《水务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水务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指派县水务局机关支部纪检委员监督法人单位开展项目招标活动,履行预中标单位资质及投标文件审查程序,在企业中标公示期内复核投标单位法人资质证书,发现投标人违规情况,报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取消其中标资格,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着力解决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问题。

  一是排查2012年以来的项目投标单位是否存在控股关系,重点对比招投标阶段的投标单位资质及投标文件,未再发现同类问题;二是加强项目招投标业务培训,由主管业务副科级干部和其他业务骨干进行业务讲解,并把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计划,组织干部专门学习,提高行业履职、行政监督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定《水务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制度(试行)》《水务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水务局综合建设管理股承担行政监管职责,指派县水务局机关支部纪检委员监督法人单位开展项目招标活动,履行预中标单位资质及投标文件审查程序,在企业中标公示期内复核中标企业与投标单位是否存在控股关系,发现中标人违规情况,报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取消中标资格,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着力解决资金管理流于形式,多次违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费使用监管,严格执行中央及省级资金专款专用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申请县财政本级资金用于支付对应项目的建设管理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规范项目财务资金管理,制定《水务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水务局水利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向水务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水务局审核同意后报请县政府,经分管县领导审核、县长签批后,方可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有效避免违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再次发生。

  7.着力解决报批程序流于形式,项目实施内容未经批准私自变更的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投资计划责任监管,严格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县水务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目前所有项目投资计划均要求与招标计划一致,调整投资计划必须报请原审批部门审批并履行重大决策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设计变更责任管理,制定了《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核报批流程,由水务局向县政府提出项目设计变更申请,经分管县领导审核、县长同意后方可启动项目变更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作为项目组织者、实施者要引以为戒、标本兼治,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整改实效。

  (三)反馈问题:作为指导者行为失范,在重大决策落实、保护群众权益、释放项目红利中缺少作为。

  8.着力解决超比例提高农户自筹资金的问题。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从保障农民群众利益出发,在项目资金筹措阶段,严格执行相关项目资金筹措政策,依据项目资金筹集比例,全额保证项目资金到位;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并履行重大决策程序,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超比例提高农户自筹资金、侵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再次发生。

  9.着力解决超比例收取施工企业保证金的问题。

  一是按要求将超规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全额退回;二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按照银行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和预留质量保证金政策要求,减轻企业资金滞留压力;三是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和业务大讲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相关政策的集中培训学习,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监管,由水务局综合建设管理股承担行政监管职责,指派县水务局机关支部纪检委员监督法人单位履行招投标过程及履约担保等专项审查程序,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反馈问题:作为指导者行为失范,在重大决策落实、保护群众权益、释放项目红利中缺少作为。

  1.着力解决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紧盯制度执行和构建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调整修订《水务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议事规则》,严格按照会前准备、会中决策、会后执行三个阶段规范程序,明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强化制度执行;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通报审议2018年以来的项目执行及竣工验收情况,坚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加快整改进度,履行固定资产移交及完成最终竣工验收程序,县水务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整改推进,细化制定了整改要求和工作步骤,组织技术人员对2012年以来节水增粮等项目固定资产数量、金额及移交各乡镇的实有情况进行了复核,5月底复核完成并补充完善相关资产移交手续,6月中旬依据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程序,按照财务实际支出进行入账处理,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7月按照固定资产入账数量金额进行卡片录入,8月底前完成固定资产移交单及资产调拨手续,按照固定资产划拨程序向县政府申请批准,将工程所有权移交至乡镇政府,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并组织进行最后竣工验收,给项目建设画上圆满“句号”,确保固定资产发挥效益。

  下步整改措施:

  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由水务局分管副科级干部担任专班组长,具体牵头部门是水务局水利技术服务中心,责任部门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时限,原定7月按照固定资产入账数量金额进行卡片录入,此项工作因我县财政局固定资产系统升级,经咨询财政局资产股预计8月中旬可以完成;计划8月底前,召开水利工程固定资产移交管理专题会议,组织项目相关受益单位完善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财政局盖章确认,按照固定资产划拨程序向县政府申请批准,将工程所有权移交至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依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明确工程管理权,有效防止固定资产流失风险。

  2.着力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对已经完成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严格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细则》,实施固定资产台账管理,督导乡镇加强维修维护,要求乡镇整章建制、管护到村到户到人,从制度上严控重建轻管问题;对未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推进,细化制定了整改要求和工作步骤,加快整改进度,组织技术人员对2012年以来节水增粮行动、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的机井配套灌溉设备数量、金额及固定资产移交情况进行了复核,5月底复核完成并补充完善相关资产移交手续,6月依据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程序,按照财务实际支出进行入账处理,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三是对已建成投用的项目,加快推进工程结算财政评审,待财政审计后进行固定资产移交和竣工验收,严格执行设备调拨和固定资产移交入账相关流程,履行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程序,加强运行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由水务局分管副科级干部担任专班组长,具体牵头部门是水务局水利技术服务中心,责任部门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时限,限期8月底前召开水利工程固定资产移交管理专题会议,组织项目相关受益单位完善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财政局盖章确认,按照固定资产划拨程序向县政府申请批准,将工程所有权移交至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依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明确工程管理权,确保固定资产发挥效益;二是针对“重建轻管”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县水务局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县水务局工程移交管护工作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履行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划转)的审批相关流程,严格执行设备调拨和固定资产移交入账相关流程,履行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程序,切实加强运行使用监督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市委部署的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开展的专项巡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将结合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的要求,做好做细做实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履行职责,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好水利工程建设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相关规章制度,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从严从细地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做好身边腐败问题的警示教育。紧盯重点涉水领域腐败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突出重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注重警示教育的针对性,采取“清单制+责任制”的方式,拿出过硬举措,标本兼治,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能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切实强化巡察整改落实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把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到日常强化监督,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任务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序高效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9-3422472;电子邮箱1279754541@qq.com。

  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党组

  2023年8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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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