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我县辖区违法停车抓拍设备点位区域通告如下:
1、塔拉街(原二道街)金秀蒿城南侧至北完小学北侧路段,北完小学北侧至
石油公司路口路段。
2、阿拉腾街(原三道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口至三中南路口路段。
3、呼格吉乐街(原四道街)人民医院西侧路口至三中南路口路段。
4、南湖住宅区商业街路段。
5、体育场西侧体育巷路段。
6、体育场东侧路段。
7、诺恩木伦街西市场路段。
8、杜尔伯特路塔拉街路口至红旗小学门前路段。
9、思歌腾路(原文化路)立交桥路口东侧至西市场路口。
10、哈萨尔路(原府前路)乌兰图雅街路口至蒙中门前路段。
11、阿尔善路(原湖滨路)老干部局门前路段。
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
以上区域抓拍点位,于2025年6月29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通告。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