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0日至12月19日,区委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11日,区委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利用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财政局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召开财政局党组班子会以及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黑土地保护利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2.关于“保护体系缺乏完整性”问题的整改。
财政局党组组织人员梳理现有管理制度,参照财政部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出台《红岗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类黑土地保护相关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办法,切实保障好资金使用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780999;电子邮箱:honggangqu048@163.com。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党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