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4年黑龙江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

2024/07/01 8.9k 阅读 207 点赞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病退审核暂行规定>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1号)等文件,开展2024年病退工作,现将我区参加此次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鉴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59-2799185。

  1.窦金钟,性别男,身份证号230605********1417,视同和累计缴费年限192个月,按时足额缴费;

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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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