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病退审核暂行规定>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1号)等文件,开展2024年病退工作,现将我区参加此次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鉴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59-2799185。
1.窦金钟,性别男,身份证号230605********1417,视同和累计缴费年限192个月,按时足额缴费;
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