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的原则,深刻反思、深挖根源,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全面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截至7月11日,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有不足
1.利用理论学习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存在不足问题。
(1)理论学习不扎实。对本领域本行业上级新要求、新规定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未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存在应学未学情况,2019—2024年未组织开展学习《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及时跟进学习机制。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主任办公会,专题补学《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并开展研讨,参会人员均提交了学习体会。系统梳理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于2025年5月26日组织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进行深入研学与交流研讨,会上形成研讨记录3份。二是建立理论学习检验考评机制。将知识测试、研讨发言质量、心得体会撰写等情况纳入事业单位个人年度考核评估标准,2025年下半年已组织1次机关事务知识闭卷测试,平均成绩达90分以上,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三是拓展学习渠道。建立“向上级学、向同行学、内部互相学”常态化机制,2025年利用“业务大讲堂”平台开展内部交流学习3次,外出到兄弟单位学习考察2次,促进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2)“第一议题”制度打折扣。2021—2022年各2次支委会、2023年3次支委会、2024年2次支委会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2025年党组会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整改期内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9次,支委会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保障和服务能力不足问题。
(3)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不完善。未能根据区属办公用房的调整情况更新CAD图纸,平台数据更新不及时,动态管理智能化模式不能有效推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明确专人定期核对区属办公用房调整情况,由专人负责及时完善平台办公用房信息,并同步更新CAD图纸,二是每个季度对办公用房变动、图纸更新、平台数据同步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动态管理落地。
(4)公务接待政策落实不严格。2023年共81次公务接待,其中58次无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函,占比71%。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红岗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函制度,明确要求所有公务接待必须提供派出单位公函,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二是强化审批流程,实行“先审批、后接待”,接待前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由申请部门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三是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按季度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公函、审批单、接待清单等材料。
(5)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2020、2023、2024年8次派车单填写不完整,缺少出行车辆的车牌号、缺少里程数、用车单位领导未签字未盖公章等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公务用车管理自查工作,针对派车单填写不完整的问题,联系用车单位补充完善;二是规范派车单填写标准,车牌号、里程数等关键信息必须完整填报,缺项不予派车。三是严格审批流程,区内用车实行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车管员审核,区外用车需请示政府主管领导签批;四是定期开展派车单专项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6)承办的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202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中“区健体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按计划应对地面、墙体、照明、保暖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2024年只进行了前期询价,至2025年6月才启动施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中区健体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因上级专项资金没有匹配到位,导致当年未如期动工维修,2025年7月健体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已完成。
4.落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责任有缺失问题。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够强。
1、“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够有力。5年来仅2023年召开过1次专题廉政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未填写履责措施,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台账仅1份;“一把手”未对分管领导、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5年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二是建立并实施“履责记实”制度,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人手一册《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记实本》,按要求记录部署、谈话、检查等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已召开党委会议与2名分管领导、5名关键岗位负责人开展了“一对一”廉政谈话,谈话内容聚焦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提出具体防控要求,并记录签字。三是丰富教育形式,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并围绕典型案例开展研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8)“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2021—2022年“三重一大”事项无集体决策相关记录,2023、2024年党组集体决策缺少研究讨论过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2月11日召开会议研究《2025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2025年召开39次党组会议按照制度研究“三重一大”事宜,保证每次会议集体决策事宜均充分进行讨论。
2.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严问题。
(9)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严格。2021年购买电动餐桌及椅子,2022年印刷宣传手册,2023年购买食堂工作服,2024年支付节能印刷品、保安服、打印机、扫描仪、夏凉被款项,合计7.36万元,均未采取集中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相关规定,针对桌椅、被服、印刷品及办公设备等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严格规范采购流程,应采尽采。二是咨询政策对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进一步了解政策和程序,主动邀请管理部门对业务方面的指导,规范集中采购;三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及时针对《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学习更新内容,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3.作风建设抓的不够严格问题。
(10)职工就餐日常管理松散。2024年9月市长热线反映区机关食堂用餐时间安排不合理,一批、二批用餐秩序混乱,存在插队、占座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现已规范机关食堂用餐秩序,优化用餐时间安排,现已无插队、占座现象,职工就餐满意度明显提升。已加强现场秩序管理,设立文明就餐监督岗,由专人维持排队、取餐秩序。通过张贴标语引导提醒等方式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用餐。
(11)小规模维修现场照片重复使用。小规模维修、搬家等环节出现了不同部门不同时期使用同一照片现象。3部门搬运桌椅照片相同、2部门更换LED顶棚灯照片相同、2次卷帘门维修照片相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善小规模维修制度,对施工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严格把关报销审批流程,维修前后对比照片存档,报修单位签字验收。
(12)工程项目档案资料遗失。区老建委办公楼改造工程初设批复、财政评审材料遗失,综合楼屋面防水工程、城管局主办公楼屋面防水、红岗公安分局情报研判中心与晨曦社区警务室维修等6个维修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遗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6个维修工程的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已完善。二是后续加强资料管理,设置专人负责整理收纳,确保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存档 。
(13)会议资料记录不规范且管理不当。2019—2022年会议记录缺失,2023—2024年仅有一个会议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党组会、班子会、工作例会、民主生活会以及上级会议等,且记录内容较为简单,会议要素记录不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安排专人对会议记录进行撰写和保管;二是已建立健全会议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会议记录人员的职责,加强对会议记录的审核和反馈,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性;三是已分类管理会议记录,按时间年限做好会议记录存档。
(三)党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组织建设有短板
1.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1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2023年党课仅开展1次、2024年开展2次;2023年只有2-4月份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5年,共召开党员大会6次(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12次(每月1次)、党小组会12次(每月1次),讲授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每月1次),二是科学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将政治学习、议事决策、廉政教育、民主评议等内容融入其中。三是积极开展联学联建,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交叉互检和学习交流活动1次,互促提升。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5)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2—2024年民主生活会未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未开展会前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会议材料撰写不严不实,不同年度材料存在雷同。2022年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出现“推进审计局工作”字样。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会议程序。2025年8月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10条,班子成员之间、与一般干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并通报了上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建立材料分级审核机制,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集体审议,坚决杜绝照搬照抄、敷衍应付。三是切实提高会议实效,会上班子成员聚焦主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批评意见5条。会后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并在一定范围通报。
(16)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2020-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中“民主评议党员结论”空白未填写,2023-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未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重复记录,在2024年、2025年支部工作手册中均有记录,且时间不同,参加党员人数不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前,中心党组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按规定程序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结果如实填入记录。三是实行组织生活会记录“一支委一审签”制度,由中心组织员负责记录,党支部成员会后审核签阅,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唯一,杜绝重复记录或错误记录。会后,每名党员均制定了《个人整改问题清单》。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中心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制度笼子更加严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到巩固发展。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中心党组将继续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对尚未完全到位的个别事项,紧盯不放、加快进度,确保彻底整改。二是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注重巩固提升,加强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完善覆盖全面、配套完备、约束有力的制度体系。四是以巡察整改为强劲动力,将整改成效融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全过程,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红岗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101613291;电子邮箱hgqxzb2017@163.com。
红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