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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市教育局就《关于市属学校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工作量核定的实施意见》答问

2017/07/20 1.8w 阅读 258 点赞

近日,大庆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市属学校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工作量核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就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问《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推动实现大庆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教职人员结构合理搭配、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我局制定了《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市属学校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工作量核定的实施意见》。

2016年市区教育体制改革,撤销两个中心,理顺了教育管理体制,并接收6所高中、4所职业高中,但由于之前管理体制不一,现市属32所学校缺少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存在学校内设机构名称不同、人数不同的情况,机构设置、机构人员数有待规范。为了逐步形成岗位设置科学、人员使用流畅、教师工作满意的管理新机制,急需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工作量核定的规范性文件。

2.请简单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调研出台过程?

答:根据大庆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统筹推进教育资源配置,分流结构性富余人员,补充教师队伍。”的要求。2017年5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成立了市委常委、副市长任贵生为组长、副市长朱清霞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市编制、人社、财政、教育四部门,联合对市属学校逐一开展市属学校教师队伍专题调研。

小组在调研后形成的调研报告经市政府十届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市教育局指定专人形成本《实施意见》,经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并通过,同时通过座谈会的方式征求市属各校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3.请问《实施意见》起草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一是规范灵活使用编制。市属学校教职工编制由市教育局“总量控制、灵活使用”,学校不设固定编制。建立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文件规定,依据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高中教育课程计划,结合我市教育发展规划、布局结构调整、生源数量和办学规模变化等实际,市教育局统筹分配市属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二是精简高效设置岗位。将市属学校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数量。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设置和岗位人员数量。充分尊重市属学校的办学实际,按照学段和学校级别,科学设置各学段学校内设机构数量。

三是合理准确核定工作量。管理人员、专任教师、教辅及工勤人员都承担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可以对工作量核定标准简单地一刀切,要考虑各岗位的实际情况。教师工作量依照国家课时量的相关规定,结合课改增加课时量的变化要求,充分考虑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胜任本岗位工作,达到岗位要求可视为满工作量。具有教师资格的管理人员应当安排兼课,并达到相应节数。承担兼课任务的可享受专任教师相关待遇。

4.请问《实施意见》如何组织实施?

答:《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各校要提高认识。定编定岗定量涉及每一个教职工的利益,关系学校的长远发展,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组织,对相关政策要求吃准摸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二是开齐开足课程。各学校要以国家规定的开课学科和各学科周课时(节)数为依据,设置各学科专任教师岗位,满足开齐学科、开足课时的需要。

三是严格管理。各学校要按文件要求,科学设置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今后,各学校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职数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改革前形成的超职数干部,原则上保留相应待遇,采取过渡办法解决。

    原文链接: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7/201707/c05_818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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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