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什么起草背景吗?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设置发生了变化,职能发生了调整,2017年10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大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2017版《市预案》)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2020年10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省预案》)。为此,我市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势在必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要求,参照《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健全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修订了《大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大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历了哪些起草过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0年10月启动《大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起草工作,组织梳理相关政策和资料,展开针对性调研,并开始起草工作。2020年11月,形成《大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此预案分2次征求了18个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累计收集到建议和意见1条。对征集到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还报请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三、《大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是什么?
(一)在遵循《省预案》基础上进行细化量化。主要内容框架基本遵循《省预案》,特别是在涉及报告的时限和报告的内容方面,与省预案保持一致,以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的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
(一)调整了市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要求,对部分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按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责进行修改。
(二)增加了市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新形式下应急工作处置需要,增加了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司法局、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庆车务段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增加了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省预案》,增加了“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收到事故信息,按照监管职责及时通报市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的内容。
(四)删除了原市监察局的工作职责。《省预案》并未设置监察机关的职责,参照《省预案》,删除了2017版《市预案》中有关原市监察局的工作职责。
四、《大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预案分七部分,共31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共5条,包括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组和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第三部分“监测与预警”共1条,主要是规定了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要提出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要求。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共7条,包括信息报告与通报、事故评估、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措施、检测分析评估、响应级别调整和信息发布,主要是对先期处置、医疗救治、保护现场、保存证据、调查原因、初步评估、事件转办调整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了分级响应、级别调整和响应终止等程序和要求。
第五部分“后期工作”共3条,包括善后处置、总结和奖惩。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共6条,包括信息、医疗、人员及技术、物资与经费、社会动员和宣教培训等方面的保障要求。
第七部分“附则”共4条,包括名词术语、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演练和预案施行。
原文地址: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5/202104/c05_752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