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3/01 8.6k 阅读 479 点赞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黑财综[2016]48号)、《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残联办函[2023]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24年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审核方式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采取网上申报审核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zwfw.hlj.gov.cn/)点击“跨省通办”,按系统提示在线办理网上申报,按照网上年审工作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不具备网上审核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采取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实地申报审核方式申报。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业务咨询电话:0459-8999288  0459-8999293

大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