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大庆市总河湖长、市级河湖长的通知

2024/07/10 1.3w 阅读 204 点赞

根据《大庆市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关于设立大庆市级河长、县(区)级河长的通知》(庆办字〔2017〕18号)要求,按照分工,现将大庆市总河湖长、市级河湖长名单调整如下。

一、市总河湖长

李世峰  市委书记

李岩松  市委副书记、市长

二、市级河湖长

李世峰  市委书记:负责松花江。

李岩松  市委副书记、市长:负责嫩江。

于  雷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负责安肇新河,包括北二十里泡、库里泡、中内泡及66.15公里主干渠、西排干、中央排干、东二排干、东排干。

杨世志  市政府副市长:负责双阳河、南引水库(包括南引渠道)。

联系电话:0459-6183994

监督电话:12345 1231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