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大庆市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建设承建商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5/08/06 1.7w 阅读 302 点赞

按照《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大庆市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建设承建商的公告》相关程序,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5年8月5日组织专家组,对报名的承建商材料开展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确定浙江飞图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为大庆市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的承建商。

公示期限: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459-4686707

  电子邮箱:dqwsxx@126.com

  联系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1号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04室。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