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大庆市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建设承建商的公告》相关程序,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5年8月5日组织专家组,对报名的承建商材料开展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确定浙江飞图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为大庆市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的承建商。
公示期限: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459-4686707
电子邮箱:dqwsxx@126.com
联系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1号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04室。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