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市管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7%比例对在大庆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具体抽取名单附后。
二、抽查时间
2025年8月-9月开展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对检查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党建工作情况、业务活动情况、举办论坛等活动情况、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收费情况、评选评奖、社会组织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情况等。在检查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四、抽查结果公示
对社会组织的抽查结果将通过大庆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被抽查社会组织对公示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大庆市民政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大庆市民政局应当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30日内完成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通过复查发现检查结果存在错误的,应当自复查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予以纠正。
五、后续处理
大庆市民政局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属于其他部门处罚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抽查结果还将作为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因素。
大庆市民政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