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地名备案公告有关规定,“花蔓和樾府”地名已经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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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地名(汉语拼音) |
类别 |
地理概述 |
地名含义 |
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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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蔓和樾府 (Huāmànhéyuèfǔ) |
住宅 小区 |
坐落大庆市龙凤区黎明街道辖区内。具体位置为东至永新街、南至安萨路、西至阳光东街、北至新科路 |
“花蔓和樾府”寓有为小区居民创造一个繁花藤蔓环绕,树木丛生,家和人安的生活环境。 |
市住建 局第〔ZJF20260002〕号 |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广大市民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应规范使用地名标准名称。
大庆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