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事业单位、辖区相关企业:
依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晋升职称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5号)、《关于规范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6号)及我区职称工作安排,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26年度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定职工作。为了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截至2026年8月31日符合初级定职条件的区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事业单位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前初级岗位有空额的;
(二)学历、资历等须满足《关于规范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6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晋升职称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5号)文件相关要求。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并线下递交材料,由本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工程系列、工业技术工程系列等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区住建局、区经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收取材料)。
(一)职称平台线上审核
网址链接:http://hljzc.renshenet.org.cn/,申报人员选择个人登录(无账户请先注册)登录后,选择职称定职,填写初级定职信息,打印《黑龙江省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3份(单位盖章),通过平台提交定职申请。申报单位在“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完善信息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二)线下复审
按通知要求准备纸质材料,现场审查纸质资料及平台提交申报信息。(建设工程系列、工业技术工程系列等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区住建局、区经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收取材料)。
四、申报需要提供的要件
(一)事业单位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2.人事关系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3.编制平台人员信息表(带个人照片,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4.有执业许可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资料。
5.最新的岗位设置方案(需主、辅系列设置清晰,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6.空岗报告(需说清预使用初级定职的空岗情况,单位盖章和主要领导签字)一份。
7.同级改职人员提供《岗位证明》、原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打印的《黑龙江省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一式三份(平台填写下载),基层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此表中“主要业绩”一栏必须认真填写,简单明了,不要超出打印范围)。
9.单位公示报告一份。
10.《2026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定职名册》纸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辖区企业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2.本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流水(县、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养老保险年限需符合申报初级定职的年限要求,养老保险需是本单位缴纳的)。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本科需提供截止申报日期毕业工作满一年,专科需提供截止申报日期毕业工作满三年、中专需提供截止申报日期毕业工作满五年)。
4.流动人员存档证明一份(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
5.有执业许可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资料。
6.同级改职人员提供《岗位证明》、原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打印的《黑龙江省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一式三份,基层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此表中“主要业绩”一栏必须认真填写,简单明了,不要超出打印范围)。
8.《2026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定职名册》纸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需认真负责,把好初审第一关,应严格按初级定职政策审核把关,对于学历不达标、工作年限不足、专业不对口、单位无空岗等明显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一律不予申报。
(二)申报材料采用拉杆夹装订成册,原件单独成册。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地点:
2026年11月9日—2026年11月13日,平台和纸质材料同步提交,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907,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区人社局:4682300
区住建局:6181393
区经发局:6181837
附件:1. 关于规范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2. 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晋升职称问题的通知
3. 2026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定职名册
4. 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说明(空岗报告)
5. 岗位证明(同级改职人员填写)
6. 公示模板
7. 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