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县安委办公布13起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警示全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树牢安全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案例一:
2026年5月21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某超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东侧1处安全出口被锁闭,导致人员无法通行。
该单位违反了《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对该超市经营者杨某作出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5月21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洗浴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二层北侧1个窗户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无法当场整改。
该单位违反了《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对该单位经营者王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6年10月20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烧烤店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收到关于禁止在安全出口附近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车充电的整改通知后,仍未落实整改要求。
该单位违反了《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对该单位经营者王某作出罚款人民币0.0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6年5月23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黑EJ87**号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属于重大安全隐患,该行为已构成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事实。
该企业违反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章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5年)事项编码231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0.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6年9月12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姚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黑E00**U丰田卡罗拉轿车进行非法营运,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行为已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事实。
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该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6年5月14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
该企业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2026年6月16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仍继续使用的行为。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2026年2月3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日杂商店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商店存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行为。
该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商店作出罚款人民币0.0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15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2026年2月4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刘某经营的校外托管服务部存在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
该当事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0.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2026年5月12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临时用电二级箱,箱内跨接线未连接、动力电和照明电混用的行为。
该企业违反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建局住建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0.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
2026年5月14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对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高处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的行为。
该企业违反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建局住建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0.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
2026年2月13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对某天燃气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对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该企业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城镇燃气类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建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
2026年6月3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对某液化气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对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该企业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城镇燃气类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建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