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指引(试行)》精神,规范龙凤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核和管理工作,促进龙凤区科技类校外培训市场有序发展,根据《大庆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实施细则(试行)》(庆科规[2023]1号)等法律法规,特此通告辖区内所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相关手续到龙凤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办理备案。
监管单位:龙凤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地 址:龙凤区人民政府4楼420房间
联 系 人:郭 欣
联系电话:6244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