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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东二排干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4/03/19 6.6k 阅读 64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大庆市龙凤区东二排干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打开百度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HhJxW2WCadsl0qz9FItOA提取码:pv4b,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联系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获取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政府机关和其他组织均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填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建设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间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联 系 人:于宝晶

联系电话:0459-620765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于2024年3月19日至4月1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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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