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龙凤区纪委监委决定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畅通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渠道,现发布专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
二、受理内容
(一)履行教育管理、师德师风建设、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
(二)落实“双减”政策不力,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监管缺位问题。
(三)校服采购、教辅材料征订、食堂管理工作中的腐败问题。
(四)学生入学、择校择班择位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五)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
(六)爱国主义教育以及教师宗教信仰问题。
(七)漠视、纵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行为,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八)教师有偿补课办班,无证无照非法补课办班问题。
(九)强制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转发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问题。
(十)强制向学生家长摊派打扫卫生、捐款捐物、“护学岗”值勤等任务,加重学生家长负担的问题。
(十一)其他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反映渠道和方式
(一)来电。拨打(0459)6412388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二)来信。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形式邮寄至大庆市龙凤区龙华路203号龙凤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3711。
(三)来访。来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庆市龙凤区龙华路203号龙凤区纪委监委办公楼102室,大庆市龙凤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当面反映问题。
(四)网络。登录网站按提示操作,反映问题。(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daqingshi/longfengqu/)
(五)基层小微权利监督一点通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在线投诉”服务模块,点入“其他事项公开”,选择“我要投诉”,投诉事项选择“其他事项”中“龙凤区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后,进行在线投诉。

中共大庆市龙凤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庆市龙凤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