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元泰佳悦房产服务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黑龙江省元泰佳悦房产服务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详见附件1)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因上述企业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且无法取得联系,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凤市监处罚〔2024〕001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正式盖章版本的《处罚决定书》及内容详见附件2。
附件:
附件1-大庆市龙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大庆市龙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