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名”即“知名”类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个体工商户或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专利权;
2、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
3、经营同一字号 3 家以上门店的;
4、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的;
5、其他经属地镇、街或其他行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的“知名”类。
二是“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指经营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从事属于区域特色行业、重点产业范围或与其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本区范围内特色产业、农业品牌、特色餐饮服务等行业,具有一定行业引领作用;
2、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县级以上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
3、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4、其他经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的“特色”类。
三是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指具有较强专业能力主攻某一特殊客户群体或产品线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曾获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荣誉,或入选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并从事关联行业的;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
4、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 7 年以上的;
5、其他经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的“优质”类。
四是“新”即“新型”个体工商户。指从事新兴行业或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全区范围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
2、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如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业态,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守法诚信经营且经营状况良好的;
3、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该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
4、其他由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托在制造业、科技创新、食品药品等领域的职能优势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新兴”类的。
龙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