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选定2024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工作的通知》(〔2024〕14-2491号)要求,龙凤区商务局组织开展选定2024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申报工作,经商家自愿报名和区、县商务部门审核,现拟对第二批参与补贴政策的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5日。对公示市场主体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龙凤区商务局反馈。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9-6238089
2024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第二批参与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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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销售门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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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庆市龙凤区凡宇电动车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