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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龙凤生态环境局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10/22 1.1w 阅读 292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10月2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6246007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2-3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B31号窗口

邮    编:1637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热电一公司3×200MW机组除渣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龙环建审[2024]15号

2024年9月18日

2

大庆市启雄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临时仓储项目

龙环建审[2024]16号

2024年10月10日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化工研究中心危化品库房隐患治理项目

龙环建审[2024]17号

2024年10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