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龙凤区道路的命名管理,根据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的申报,龙凤区民政局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和《大庆市地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实地调查,并充分考虑拟命名道路所在地的历史现状及地域特点等,现就1条道路命名提出如下命名方案,特征求公众意见。

凤德中路(Fèng Dé ZhōngLù):2025年始建,沥青混凝土路面,东西走向,长85米、宽9米。东至凤德街、西至凤安街、南至龙达路,北至龙政路。含义:“凤德”有“凤凰出现被视为太平盛世的象征,隐含德政、仁治”的美好寓意,象征龙凤区居民美好德行。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向大庆市龙凤区民政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命名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9月9—2025年9月15日
联系单位:大庆市龙凤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459-6243012
联系地址:龙凤区龙政路1号
大庆市龙凤区民政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