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蔬菜公司龙凤菜站:
大庆市龙凤区龙华佳苑小区部分占用贵单位划拨土地(土地证号为1991-0200)。该项目已建成多年,群众已实际入住,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办理使用权登记手续,拟对相应使用权面积进行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拟对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处置,由于经多方查找均未取得联系,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望见公告后速与我们联系。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6日)。逾期未联系视为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贵单位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秀梅
电 话:13274597099
龙凤区房产服务中心
大庆市民悦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