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庆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庆政办规〔2023〕10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修编背景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个环节责任和措施。机构改革后,此前发布的《大庆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庆政办规〔2018〕12号)难以满足改革后的实施应用,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部门和单位机构以及在地震灾害应对处置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对我市地震灾害应对处置的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作出调整。为了最大限度防止地震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运行,按照《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政规〔2018〕2号)及《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31号)等有关规定,本市组织开展了《预案》修编工作。
二、 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三、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3、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4、 《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
5、 《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庆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毗邻地区发生对本市造成影响的地震灾害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推行实施。
五、 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内容有总则、组织机构、地震灾害分级及响应机制、监测与灾情报告、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其他地震事件应急、附则。
(一)总则
主要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等5个方面对预案进行总体说明。
(二)组织机构
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规定了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相关成员单位(部门)的职责。
(三)地震灾害分级及响应机制
明确地震灾害分级和分级响应机制,说明应急响应基本程序和响应行动。
(四)监测与灾情报告
明确了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速报,确定了灾情报告的开展方式。
(五)指挥与协调
明确了应对和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处置一般地震灾害进行说明。
(六)恢复重建
明确了恢复重建规划,恢复重建实施的具体步骤。
(七)保障措施
分别对队伍保障、指挥平台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基础设施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进行了说明。
(八)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对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地震传言事件应急、应对市外强震波及进行说明。
(九)附则
附则主要内容为奖励与责任、预案管理与更新、监督检查、区域协调、预案实施时间。
原文地址:https://www.saertu.gov.cn/saertu/qitawenjianqt/202511/c05_3953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