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大庆市萨尔图区新名道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我局主动申请注销办学资质,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21日(7个工作日)
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已责成大庆市萨尔图区新名道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按要求结清所聘用员工的工资,消完课程、退还参加培训学生未消课程的预收费。请该培训机构的聘用员工、参培学生和家长于2024年10月21日前到培训机构办理相关事宜。公示期间,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监督举报电话:0459-6181531。
特此公告。
大庆市萨尔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