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文化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鉴于相关经营单位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我局拟对大庆市萨尔图区喜洋洋音乐会所1家歌舞娱乐市场经营单位注销其相应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取消其经营资格。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经营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在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局提出(联系地址:萨尔图区政府642房间,联系电话:6181531)。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注销生效。
特此公告。
大庆市萨尔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