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划定萨尔图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公告

2024/12/31 1.9w 阅读 468 点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萨尔图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现将萨尔图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设施名称:大庆英烈纪念碑

  二、设施地址:大庆市城市森林公园内

  三、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四、保护单位:大庆市萨尔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保护范围:大庆英烈纪念碑。占地面积共560平方米,以大庆英烈纪念碑测绘图(附件)边线为界,纪念碑东、南、西、北四方面围栏内范围为保护范围。

  六、保护要求: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禁止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安全,并按程序进行审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附件:大庆英烈纪念碑测绘图

  大庆市萨尔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