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肇州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现将关于肇州县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4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黑政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背景
“十三五”时期,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下,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的特点,全县防灾减灾形势十分严峻。我县地处冷暖气流交汇地带,天气变化快,自然灾害时常发生,尤其是洪涝、雷雨大风和冰雹灾害出现频繁。同时,农村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房建筑质量标准普遍不高,农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总体来看,我县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不够健全,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程度不高;政府预算投入相对不足,备灾、救灾能力有待提高;城乡基层社区综合防灾能力亟待提高,部分基层队伍力量薄弱;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显不足;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动员机制和支持政策未能及时跟进,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全力推动新时期防灾减灾工作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尊重自然规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和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而努力奋斗。以人为本,持续发展。预防为主,综合减灾。依法防灾,依法减灾。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加强规划衔接和协调。保障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信息化水平。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三、实施方案分工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机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激励机制,完善救灾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依法规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四、建立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准备体系
加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增强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重大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五、不断提升自然灾害救助水平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畅通机制,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加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能力,建立完善灾后救助机制。
六、重大工程
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编制本部门、行业、系统重大工程项目。民政系统重大工程如下:县减灾救灾指挥中心工程、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程。
七、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规划衔接。拓宽投入渠道,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跟踪评估,严格监督检查。
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肇州县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解读
2018/01/19 5.4k 阅读 17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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