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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肇州县城乡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09/21 1.4k 阅读 202 点赞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现对《肇州县城乡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刻吸取全国发生的多起城乡房屋安全事故教训,依据《大庆市城乡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2、《关于印发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办发〔2022〕52号)

3、《黑龙江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

4、《大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5、《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

三、制定过程

此文件在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肇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肇州县人民政府官网、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未收到公众有关反馈意见。此文件于2022年5月24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自建房、违建房、危房、烂尾房、征收待拆房、在建房、火灾隐患房“七个重点”实施地毯式专项整治。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打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

1、整治自建房。采取“五个一批”等有关整治措施开展排查整治,对长期闲置无人居住危房,要进一步明确农户宅基地权益保障政策,通过建立适度补贴政策,加快拆除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目标。

2、整治违建房屋。建立问题台账,对存在未批先建、未许可经营等连带产生的房屋安全问题,采取补办手续、拆除违法建筑或吊销许可等手段进行整改。

3、整治城镇危房。排查整治城镇国有土地上民用建筑(含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两类房屋安全隐患(含自建房)。

4、整治“烂尾”房。排查整治已取得合规合法手续,因建设单位无法续建等原因停工2年以上的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重点评估鉴定建(构)筑物结构安全稳定性、对周边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影响等,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压实建设和相关单位责任,落实停建期间安全防范管理措施。

5、整治征收待拆房。加快拆除已启动房屋征收(下达征收决定)项目应拆未拆建(构)筑物;暂无法拆除的加强现场临时管护,限期完成拆除,确保不发生倒塌伤人事故。

6、整治在建房。全面排查整治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督促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对一般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视实际情况责令局部或整体停工,在隐患未消除前不得复工。

7、整治火灾隐患房。聚焦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整治7类风险隐患。

五、解读单位

肇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文件:肇州县城乡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