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肇州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向社会公开稿)

2024/01/25 5.1k 阅读 257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5日至6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肇州县公安局党委进行巡察。2023年8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肇州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接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肇州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夯实主体责任。此轮市委巡察是对肇州县公安局党委的一次全面“体检”。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中肯深刻、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明确具体,针对性很强,是对肇州公安工作的有力指导和帮助。县公安局党委第一时间抽调人员,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问题全部认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二)及时安排部署。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肇州县公安局党委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按时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压实、落实见效。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研究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困难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对确实难以彻底整改的问题,现阶段尽可能整改,并制定长期规划逐步整改到位。
    (三)认真制定方案。针对巡察反馈四方面30个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归纳分类问题,并由肇州县公安局党委会审核通过了《中共肇州县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三清单”,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形成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四)全力推进整改。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和工作,明确责任到人,扎实抓好制度执行,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公安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完善《肇州县公安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及《肇州县公安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局党委书记、副书记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党课2场,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开展专题讲座1场。组织全局民警开展“2+X”比武擂台测试活动1次。各党支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生动实践。依托局理论学习计划,将“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枫桥经验、道植力量”等重要精神纳入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学习。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规定事项的学习传达、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召开的党委会议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常态化开展党史系列活动。制定《肇州县公安局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 “七一”期间,先后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党员职业体验日活动,充分利用本地红色阵地资源进行参观学习,积极引导党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2.关于“警务改革推进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按照肇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肇州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肇州县公安局设立内设机构、派驻机构、监管场所18个。2011年执行“三定”方案以来,围绕上级公安机关职责特点、警种战线、工作实际,我局不断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见果。
    下步整改措施:肇州县公安局将加大警务改革推进力度,积极与大庆市公安局政治部沟通,待市公安局新“三定”方案下发后,我们将围绕新“三定”方案制定肇州县公安局“三定”方案。
    3.关于“辅警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将辅警改革与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推进,推动辅警队伍管理向精细化迈进,增强辅警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县公安局政工部门积极与38名无固定期限合同工进行沟通,讲明改革政策及优势,其中20人已签订辅警合同、退休1人,经与剩余17人再次沟通,其表示不参加辅警改革。为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日常监管,每月开展辅警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延伸管理触角,动态消除岗位隐患。同时,指派专人负责完善辅警档案361册,切实规范辅警队伍管理。
    4.关于“对易制爆企业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治安部门制定《肇州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易制爆企业管理行动方案》和《肇州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易制爆企业管理工作计划》,突出排查整治“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从业单位及人员”七个关键环节,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查问题”为重点,做到不遗不漏、不留死角死面,切实把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禁毒部门对肇州县境内有资质采购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有效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易制毒化学品流失的情况。
    5.关于“防范电信诈骗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取得阶段成效,需长期坚持。肇州县公安局按照《肇州县公安局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攻坚破难工作方案》及《肇州县公安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局领导包校工作方案》要求,将“一楼N警”工作模式和“警民融合”工作相结合,局领导及各派出所民辅警积极开展走访入户,将国家反诈中心APP防范电信诈骗内容最大化地进行线上宣传和覆盖,利用微信、QQ等网络通讯平台,在校园、沿街商铺、社区村委等社交群内进行转发互动,以“一传十、十传百”的传播方式扩大宣传效果,累计入户宣讲3.4万人,张贴发放宣传资料4.9万份,全县常住人口“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率达到38%。据县公安局反诈大队统计,全县电诈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打击防范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步整改措施:我局以“两降两升”为目标,紧抓全链条打击、全领域防范、全方位治理,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防范为先,加大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
    6.关于“维稳排查不严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政保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借助上级推送情报,做好做实重点人排查稳控工作,平台要素填写完整、及时。建立重点人档案,各辖区派出所对2023年以来信访人员建立重点人档案,做到平时周写实,敏感时期日写实,切实将重点人吸附在本地。同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辖区派出所与当地党委政府建立信访维稳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开展稳控工作,责任区民警在开展稳控工作中多措并举,通过电话联系、共同居住人、左邻右舍、政府工作人员、属事单位、面见本人等措施开展释法说理,共同做好稳控工作。
    7.关于“交通安全管控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公安局交警部门依托机制的高效运行,2023年度交通事故亡人率大幅下降。一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县区内重点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提示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持续进行排查。在哈肇高速公路、绥沈公路施工路段等排查出隐患18处,逐个记录形成隐患清单,制发《隐患抄告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治理。二是积极开展路面秩序净化。结合“减量控大”工作任务,组成执法分队,依托执法检查站在重点路段、重点时间段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容易引发较大事故风险隐患,确保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三是加强静动态交通管理。针对城区道路实际,根据我县雨污分排改造工程情况,加派警力对封闭路段周边交通的疏导与管理,加大对违法停车与摩托车、电动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全县道路交通形势良好、畅通。
    8.关于“执法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重新制定《肇州县公安局办案区的管理及使用制度》,加强监督,严格按照办案区的管理及使用的规定办理案件,法制部门联合督察大队进行协同检查,构建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巡查模式,确保办案区的使用安全化、规范化。法制部门对一线民警如何在办案区管理及使用进行培训,增强民警的执法意识,提高民警的执法观念。问题出现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开展1次大型办案区使用规范化培训会,切实提升了办案民警的规范化意识,有效增强我局在执法过程中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强对办案区的的监督,及时提醒办案单位的工作人员时刻遵守办案区的管理及使用规定,并加强违法嫌疑人看管。
    9.关于“案件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法制部门定期组织各办案单位的一线民警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办案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程序意识、法律意识、证据意识,避免受立案超期及使用法律不当的问题。县公安局针对巡察出的问题开展了6次全方位执法培训,制定《肇州县公安局“4.0”网上巡查制度》,不定期开展网上巡查,对各办案单位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随时监督;针对每日警情进行网上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加强业务方面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审核的能力和水平,对办案单位民警的所有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10.关于“压案不查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取得阶段成效,需长期坚持。一方面,法制部门对存在瑕疵的案件进行逐一梳理,督促办案单位立即整改。围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对一线民警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先后组织3次典型案例讲评、1次大型受立案专项培训。另一方面,经侦大队对市委巡察的93起未办结案件梳理归纳、统一规划,集中警力开展案件清理工作,通过办案民警分管包干,从案件来源、证据收集、犯罪要件等方面细化“一案一策”,切实推进案件清理进度,现已办结案件55起。
    下步整改措施:经侦部门在整改现有未办结案件中采取“先易后难,总量递减”的原则,将集中力量针对受理或立案两年以上未有进展且不属于涉众型的案件,通过调查取证后,依据办理经济案件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达到清理一批积案的效果。
    11.关于“涉案物证保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重新制定《肇州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各办案单位办案程序,及时扣押、关联入库、及时上交扣押文书及涉案财物,做到规范执法、程序合法,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对涉案财物方面的问题,加强对办案民警在办案程序方面的业务培训,做到程序合法化,组织开展1次大型涉案财物入库培训。建立了《2023年度涉案财物登记台账》,通过线上录入及线下登记的双轨运行模式,确保涉案财物保管及时。
    1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取得阶段成效,需长期坚持。目前,全局上下没有发现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人和事。一是明确职责,健全机制。研究制定《肇州县公安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细则》、《中共肇州县公安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并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1次。二是强化教育,夯实基础。局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雁阵效应。2023年9月7日,组织局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及新警党员,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指导各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学习,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政保部门加大全县信奉邪教人员排查、管控、整治力度,杜绝失控漏管问题发生。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在肇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县局内网理论学习专栏,及时更新学习内容。2023年度发布美篇209篇、快手短视频64部、微信公众号48篇,切实提升新媒体时代公安机关的社会沟通能力,传递权威声音,传播“正能量”。
    下步整改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断增强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从严管党治警抓得不实方面。
    13.关于“从严管党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队伍和业务工作的双提升、新跨越。督察部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全局民辅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提高了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是深入开展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围绕“工作落实年”“法治公安建设年”等多个专项活动要求,全面开展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5篇,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收集的意见边改边建,全力维护全县经济健康发展。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完整记录决策议事过程,不要一句话概括决策结果。特别是 “三重一大”支出已按要求执行上会民主集中决策。四是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调整使用程序及交流轮岗工作,肇州县公安局制定完善了《肇州县公安局干部选拔、轮岗实施方案》《肇州县公安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肇州县公安局交流轮岗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决策,采取“组织准备、调查摸底、推荐测评、廉政谈话、党委研究”方式,全面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和调整使用。
    14.关于“履行派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主动履职担责,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强化监督。督促县公安局党委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了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县公安局党委在巡察反馈后1个月内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会议方案和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建议2条,并派员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问题认领到位、原因剖析到位、相互批评到位。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指导县公安局党委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全面梳理,组织班子进行全面认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三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落实无盲区、全覆盖。指导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扫黑除恶、廉政建设、党支部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累计参加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推进会、“三重一大”等会议8次,开展监督谈话15人次,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发布工作通知6次,制发工作提示3期、案件督办函1件次,开展监督检查8次,发现问题2个,提出合理化建议2次,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15.关于“守摊子心态较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坚决以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为职责使命,结合各警种各部门的业务特点,进一步加强公安业务知识培训,发挥领导干部上讲台及业务大讲堂优势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比武竞赛、知识测试等活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2023年共组织业务培训24次,参训民辅警920人次,有效增加全体民辅警政治意识及业务水平。另外,以“万警进万家”为工作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由户政部门牵头,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反诈”宣传20余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势头,进一步净化全县社会治安环境。
    16.关于“特权思想未根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常态开展廉政培训、队伍整顿等活动,加强民辅警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民辅警严格遵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提升民辅警思想政治水平。2023年4月21日至5月21日,由督察部门牵头,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县局5起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促进民辅警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另外,健全《肇州县公安局警示教育工作方法(试行)》,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对存在特权问题的民辅警进行全局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民辅警,使之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对违纪违令苗头,通过曝光、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早提醒、早纠正,消除在萌芽状态。
    17.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督察部门加强与县工商、税务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不定期深入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排查,对发现的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坚决予以查处。我局采集了在编在岗民警、辅警及其家属子女的基本信息,研究制定《肇州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公安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依照《大庆市公安局“禁业”清单》,督察大队深入县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民辅警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抽查。目前,发现有6名民警家属及女子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但不存在违规问题。
    18.关于“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由于县财政状况,使用公务卡结算不能得到及时还款,导致民警信誉受到影响,所以未能实行公务卡结算,我局积极与县财政局协调沟通,保证经费的情况下公务卡能用尽用。一是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关于出差人员领取值勤岗位津贴的问题,应当严格履行财务制度,出差人员不得享受值勤岗位津贴补助,并将其追回;针对14万元司法救助款,尽快联系到救助者并将其救助金发放到本人手中。二是加强完善取保候审金代取程序。将13笔由辅警代取的保证金制定了明细表,已通知相关负责的办案队进行整改,加强完善取保候审金代取程序,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情况。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鼓励财务管理人员多参加市局和县财政局举行的各类培训,杜绝类似租车费现金支付的现象发生。另外,对于缴纳辅警养老保险,剩下未拨付的金额正在与县财政局沟通中。
    19.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我局领导对已发生未按规定履行采购制度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切实加大教育提醒力度。巡察后的采购事项,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政府采购业务更加规范。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肇州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和《肇州县公安局采购流程管理制度》,明确财装部门为采购牵头单位,加强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事前上会、采购呈请、采购审批、招标、合同签订及验收”等流程规范采购工作,做好供应商评估,加强采购合同管理,确保采购符合预算和政策要求。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局财装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财务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采购人员的专题培训,促进专业能力有效提升,提高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职责划分,由财装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县财政局采购申请、操作采购系统的相关流程,财装部门负责人进行采购签章和采购合同的审核及签订,经县局政委对政府采购总体审核后,提交局党委进行民主集中决策落实。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局督察部门对采购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问题,避免风险问题发生。
    2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在历史遗留、年头之久情况下,积极与县财政局产权股联系沟通,明确解决方案,将能报废的物品一律走手续进行报废,先后报废了办公桌椅、柜子和锅炉等物品,剩余物品因报废需要实物存在,正在与县财政局相关股室联系沟通,待其回复后,继续推进此项工作。另外,制定了《肇州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与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
    2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各项纪律规定,以树立良好的党风来促进警风的好转,以良好警风进一步推动党风政风建设。一是强化队伍日常监管。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纠正不良现象和问题,督察部门深入基层所队对节假日期间及夜查百日行动、中高考安保、服务民营企业等专项活动进行督导检查,下发督察通报7期,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县局网页予以通报,对公安部“四严查四一律”、“十个严禁”及《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等规章禁令全部上网。二是不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依纪依法处理违纪违法民警,坚决刹住歪风邪气,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坚决防止反弹。对托古、园区、榆树派出所等单位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八项规定的所队进行全局通报。
    (三)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22.关于“行政班子缺职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为保证警令政令畅通和工作执行力,我局将对副职缺位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呈报县委组织部门。2023年11月8日,县委组织部干部考核组对我局3名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谈话考核;2023年11月8日,大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向肇州县委组织部发函《关于同意乔曙光等同志任职意见的函》,同意2名同志任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1名同志任我局副局长;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进行公示。通过配备副职领导,依据班子职数、工作实际、警种特点,理顺工作秩序,合理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
    23.关于“干事创业劲头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7月以来,召开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聚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加速成果转化,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措施,2023年8月上旬,经局党委决定,已为全局辅警购买夏季执勤服、长袖制式衬衣、警裤等夏季服装828套并发放;2023年9月下旬已为全局辅警配备春秋执勤服,及时更新辅警四季警用服装,为增强辅警队伍战斗力提供基础保障。
    24.关于“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依照《肇州县公安局干部选拔、轮岗实施方案》《肇州县公安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肇州县公安局交流轮岗制度》,发扬民主推荐决策,对符合轮岗条件的干部一律轮岗。二是落实干部考核工作。紧紧围绕“四个铁一般”标准,对照中层干部考核综合评价,进一步挖掘人才,为构建现代化警务模式,实现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支撑。三是规范辅警管理。2023年5月8日,经局党委集体决策,对10名违规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其余1人于2023年4月28日,因长期不上班被辞退。2023年11月2日,8人通过了市公安局考试平台测试,其余2人不符合辅警改革标准。
    25.关于“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1年以前填报的已无法整改,因个人廉政档案涉密,肇州县公安局无法查看。2022年以后填报个人廉政档案时,按照上级要求,督察部门特别强调个人受处分、持有护照等情况的填报要求,同时将违法违纪人员受处分的具体情况上报县纪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由县公安局督察部门对填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确保全局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真实、详实。2023年8月份,按照县纪委填报廉政档案的要求,县公安局下发填报通知,重点强调个人受处分及持有护照情况的填报工作,将2022年1月1日至今县公安局作出处理的副科级以上干部16人次上报县纪委,及时通知未如实填报人员予以填报。
    26.关于“违法违纪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始终保持纪律审查的高压态势,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及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严肃追责,铁面问责,确保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到细处、严到实处。研究制定《肇州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办法(试行)》、《肇州县公安局倒查问责制度(试行)》、《肇州县公安局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等制度,督察大队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深入基层所队开展督导检查。2023年,县公安局给予民警党纪处分及行政处分51人次,给予辅警党纪处分及行政处分3人。
    27.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2023年9月7日,组织局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及新警党员召开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为做好党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党建工作考核。完善《肇州县公安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中共肇州县公安局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组织政工、督察等部门党务工作人员组成基层党建检查指导小组,深入各党支部开展党建考核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党建工作效能。三是抓好党务工作培训。交警、刑警、看守所3个党支部针对党支部记录同一张影像资料反复使用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党务工作规范化。同时,指挥中心加强自查自纠,定期对党委会议记录进行自查,确保党委会议记录规范统一。
    28.关于“党员发展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要求,坚持发展党员标准,进一步履行好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民主、透明。2023年9月7日,组织局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及新警党员召开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局党委副书记围绕发展党员流程、党员转接、“三会一课”记录规范、党费交纳注意事项、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另外,对党员档案存在问题的11名党员进行谈话,及时了解掌握问题原因,明确今后注意事项。按季度开展党员档案自查工作1次,查漏补缺,装订成册,确保党员档案完善、正规。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持续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方面。
    29.关于“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得不实、巡察整改监督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肇州县公安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部署会,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细致分解,建立“三清单”,明确局班子成员担任各自分管业务部门的整改工作牵头领导,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整改期间,县局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任务亲自研究、深入推进,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人督、能落实、见实效。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加大指导力度,确保整改到位、程序规范。另外,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每月开展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增强队伍管理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30.关于“巡察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关于个别案件存在受立案超期问题,暴露出我局在监督方面的短板,对案件把关不够严密。法制部门针对问题,与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或给予相应的处分,促进民警提高规范执法办案的责任心及办案效能;按照《肇州县公安局“4.0”网上巡查制度》要求,不定期对各办案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巡察整改期间,法制部门组织开展4次月度巡查、3次季度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按照《肇州县公安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5人5次,对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全面减少群众办事成本。督察部门对窗口岗位服务人员开展督导检查3次,有效提醒工作人员筑牢遵纪守法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
    三、下步工作打算
    肇州县公安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加强制度执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委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促进全局民辅警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斗争精神、切实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公安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2024年度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业务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肇州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肇州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9-8521688;邮政信箱:大庆市肇州县八厂东街322号肇州县公安局,邮编166400;电子邮箱:1000_000@163.com。

中共肇州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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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