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为稳妥推进我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确保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评定工作规范有序,现制定肇州县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标准。
一、“名”类个体工商户
“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个体工商户或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专利权;
2.属于市级及以上老字号、百年老店或者经营产品曾获省市级及以上荣誉;
3.经营同一字号3家以上门店的;
4.经营者或经营的产品曾获县级及以上荣誉;
5.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
6.其他经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的“知名”类。
二、“特”类个体工商户
“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
2.从事肇州县范围内传统特色产业、农业品牌、土特产、商贸等领域相关行业;
3.从事县、乡政府重点打造的行业;
4.经营肇州地方特色农家乐或餐饮名店;
5.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
6.其他经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的“特色”类。
三、“优”类个体工商户
“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经营者为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经营项目属于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的,或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
3.属于县级及以上老字号或百年老店;
4.经营者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
5.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
6.本区域内成立时间超过5年且正常经营的餐饮店,或成立时间超过6年且有销售额的个体工商户。
7.其他经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的“优质”类。
四、“新”类个体工商户
“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主营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经营者为大学毕业生及以上(或职称为初级以上);
2.依托电商平台提供产品或服务,在主要网络电商平台上销售量或口碑评价较为突出;
3.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如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新业态,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
4.从事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5.经营者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
6.其他经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的“新兴”类。
政策通知公告
肇州县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标准(试行)
2024/05/30 3.5k 阅读 51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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