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大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庆司发〔2024〕20号)要求,肇州县司法局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本次对2024年5月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本单位所起草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计14件。经清理,其中保留14件(见附件1)、废止0件。
二、对于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继续执行;对于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肇州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