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4〕115 号要求,我县畜牧兽医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符合项目方案的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要件进行了审核,并向省级申报。经省级核定后下达我县贴息资金15.61万元。涉及贴息单位有肇州县健壮养殖场、肇州县天运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和肇州县永乐镇洪宇肉牛养殖场等8家企业,贷款金额1497.6万元,实际缴息金额21.61万元,核定贴息资金15.61万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肇州县畜牧兽服务中心0459-8523469,肇州县财政局0459-8540051。
附:
2024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明细表
肇州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