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大庆“金雁”·教育教学领域人才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大庆市领航英才庆雁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大庆“金雁”教育教学领域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教学领域人才专项人选推荐与审核工作,经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后,拟推荐肇州县第二中学周贺、肇州县实验小学刘学利、肇州县朝阳沟镇中心校何艳玲、肇州县第二幼儿园刘晓贺申报大庆“金雁”·教育教学领域人才。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18日。
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者,请函报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肇州县教育局纪检室联系电话:0459-852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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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