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项目资金作用,科学有效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危害,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黑财政(农)〔2025〕269号)文件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5〕7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强化“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加强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指导网络体系建设和管理,提升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实施统防统治,开展绿色防控,重大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得到有效处置,有力保障我县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主要工作内容
1. 加强监测调查和预报预警。根据省方案要求,设立病虫疫情监测点106个,加强监测点管理及培训指导,做好各类监测设备的维修维护和管理使用,及时组织做好重大病虫疫情普查监测工作,全面掌握重大病虫疫情发生情况和发展动态,全年发布病虫害预报10期以上,科学确定应防区域和防控适期,为防控工作提供基础信息保障。
2.实施科学防控和绿色防控。结合我县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特点,重点防控玉米大斑病等叶部病害及果树检疫性害虫苹果蠹蛾。优先使用生物药剂、理化诱控、天敌昆虫等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占比不低于60%,化学防控应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保型药剂。同时综合考虑多种防治对象和农作物提质增产需要,首选兼防性好和具有植物健康作用的药剂,并科学合理混配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微肥等),鼓励农户自筹购买磷酸二氢钾等大量元素叶面肥,做到一次施药防病、防虫、防倒伏、提质增产,实现“一喷多防”“一喷多效”。施药作业中应使用农药增效助剂,以提高防治效果,实现农药减量增效。
3.及时组织统防统治。按照省统防统治工作任务要求,我县将落实玉米大斑病等叶片病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面积1.6万亩以上。玉米大斑病等叶片病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采购防治服务(含药剂)或分别采购药剂和作业服务的形式开展统防统治,以村作为承接主体,采取整村推进的形式,统一开展无人机航化作业,要求玉米地块集中连片,且田块内及周边尽量无飞防障碍物。具体由乡镇政府组织以村为承接主体进行申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支委会遴选确定实施地点。承担项目任务的乡镇及村应落实属地责任,做好飞防项目任务的实施和监督,并要做好安全工作,确保统防统治效果。
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各乡镇应积极宣传鼓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大投入,共同开展统防统治,扩大统防面积。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应符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并在“掌上植保” APP一“防治组织管理”模块注册和报送信息。为确保防治适期内快速完成统防统治任务,应首选大规模农用无人飞机(日作业能力需在1万亩以上)开展集中施药作业。航化作业应按1%~1.5%的比例添加航化专用助剂,每亩喷液量应保证1.5升以上。合理确定防控作业费,避免低价低质恶性竞争,保障作业质量。
4. 及时全面处置植物疫情。对苹果蠹蛾等重大植物疫情,应强化普查监测,加强检疫监管和统防统治,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防控指导意见》中“农作物重大疫情防控技术”要求,及时科学处置重大植物疫情,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我县检疫性害虫苹果蠹蛾防控面积0.1万亩,防控药剂和诱捕设备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由属地按照本区域果树面积领取防控药剂和设备后进行防控。苹果蠧蛾防控应首选在寄主果树种植园悬挂性诱捕器,监测并诱杀成虫;苹果蠹蛾成虫和幼虫化学防控首选氯虫苯甲酰胺与甲维盐复配的低毒持效期较长药剂喷雾防治;幼虫转移化蛹期,在树干处缠旧衣物诱杀脱果幼虫,5-7天定期处置清理;秋季刮除老翘树皮,清洁果园,破坏越冬场所。
三、资金使用方向
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要求,针对我县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发生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2025年项目总资金103.53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病虫疫情监测补助和重大病虫疫情防控补助。结合省绩效考核任务目标和我县实际,资金具体使用方向为:
1、全县106名病虫疫情监测点兼职植保员田间调查补助70.8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病虫疫情监测点兼职植保员田间调查补助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防护服和防护用品等费用;组织开展监测点植保员培训所需的交通、食宿、资料、田间指导及聘请讲师等费用;维修维护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及所需的用电、消耗材料及其他开展预测预报工作的必要支出,包括购买重大害虫性诱捕器和诱芯、物联网设备流量费等费用;市县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田间病虫调查监测的交通、伙食补助及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等费用。植保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额度不低于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障额度不低于3万元。
2、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所需的防治服务费(含生物药剂)32.6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统防统治所需药剂及施药作业费、物资材料费、劳务费、植物疫情扑灭处置费、高效节药施药装备以及除草机械等绿色防控装备购置费,更换节药喷头、设备修复和保险等设备器械维护费,以及防控技术指导费、技术应用费等其他符合规定的费用支出。技术指导和技术应用费是指开展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和防控调查指导、防控技术试验示范应用、病虫疫情检验鉴定、防效调查评估、防控技术宣传及组织和参加相关技术培训等方面支出,住宿、交通、伙食补助等差旅费用按当地财政部门管理规定执行。
四、监督管理
1.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项目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项目总体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绩效目标和技术要求落实落靠,规范使用并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投入配套防控经费,保障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需要。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黑龙江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措施,保障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在相关信息平台公开实施方案。
2.确保统防药剂质量。统防统治所用药剂的供货单位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资质,药剂需符合国家农药管理和使用规定及本实施方案要求,且应是经我省植保部门试验示范或在我省大面积应用的安全、绿色、环保、高效的农药产品。
3.确保航化作业质量。使用植保无人飞机进行统防施药作业的,须通过无人机生产企业的作业监测平台或通过推送方式接入“黑龙江省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监测平台”进行监管和验收。
4.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积极进行申报,并于7月20日前上报《2025年肇州县玉米大斑病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计划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要提前做好统防统治各项准备工作,遴选通过后能做到随时开展玉米大斑病防控工作。联系人:肇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杨树龙 ?13836826039
5.认真做好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作业质量验收报告、生产经营主体签字确认单以及实施方案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材料的留存,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完成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网上填报。工作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须在2025年11月底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植检植保站(以电子扫描件报送)。
附件:1.
2025年肇州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2.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肇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