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2022-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2〕180 号)、《关于优化 2024-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4〕94号)和《肇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25〕4号)文件要求,我县实施“粪肥还草”项目的主体18个,经过全程跟踪监理及对抛撒质量进行核查验收,最终确定符合方案要求“粪肥还草”有效面积如下:

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肇州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电话:8523469。
肇州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