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肇州县城市供热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肇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
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扩建增容锅炉设备1台包括配套辅机及超低排放环保设备,新建6条DN350-DN150支干线管网,新建换热站5座;建设智慧供热平台1套。
工程投资:16213.2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肇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9-8543177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451-86312467
邮箱:1149818075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肇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