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合法、有序进行印发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制订背景
一、杜蒙县泰康镇棚户区域,房屋多为土建简易结构,存在房屋质量差、建筑密度大、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制订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省房地产去库存的指导意见》。
三、重点内容解读
1、征收工作的由哪些主体参与?
杜蒙县政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并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层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
2、如何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
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规定评估确定。
3、评估机构如何产生?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选定,或采取房屋行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现场抽签或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选定结果由公证机关公证征收部门组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
4、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5、什么是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根据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和补偿方案补偿项目,由征收部门将被征收人应获得的补偿总款项以货币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被征收人。
6、什么是产权调换(房票安置)?
本次产权调换采取房票安置方式。即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征收部门将应安置的房屋转化为货币,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使用房票向参与房票结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售房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一种灵活的产权调换安置方式房票是被征收人购买产权调换安置房屋的资金凭证,不得提现、转让。被征收人可选购的房源为本县范围内参与房票结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符合房屋转让条件的二手楼房。房票购房实行“商住互通”原则,被征收人既可选购住宅,也可选购商服房,但仅限于楼房。
7、被征收人可获得的补偿包括哪些?
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补偿、专项补助、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低保补助、奖励等。产权调换包括: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补偿、专项补助、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初装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低保补助、奖励等。其中各项目以实际情况为准。
8、此次征收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是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按照条件给予700元/平方米的专项补助。二是对于选择产权调换(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按照条件给予1200元/平方米的专项补助。
9、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如何处理?
签约期限届满,仍然拒绝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的规定,由杜蒙县政府对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原文链接】https://www.drbt.gov.cn/duerbote/zfxxgk133/201712/c05_213315.shtml
【图表解读】https://www.drbt.gov.cn/duerbote/zcjd/201712/c05_213569.shtml
【视频解读】https://www.drbt.gov.cn/duerbote/zcjd/201712/c05_2135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