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水权改革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水权制度建设,局领导研究决定选取肇州县、杜蒙县先期开展水权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权确权实施方案》,结合杜蒙县实际情况,制订水权确权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大庆市水务局水权确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水权确权的概念
与土地权、林权等概念一样,水权是与水资源有关的各种权利的总称,属于物权范畴,包括水资源所有权和各种水资源使用权。《物权法》第118条明确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水权确权是指依法确认单位或个人对水资源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的活动。
(二)水权确权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
水资源配置包括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宏观配置是指政府对水资源进行总量控制、水量分配、跨流域调水等。微观配置是指通过取水许可或水权交易等,将水资源使用权配置到取用水户。在宏观配置中,水权确权体现为明确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在微观配置中,水权确权体现为确认取用水户的权利义务。因此,水权确权是水资源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文链接】https://www.drbt.gov.cn/duerbote/zfxxgk143/201712/c05_213327.shtml
【图表解读】https://www.drbt.gov.cn/duerbote/zcjd/201712/c05_213531.shtml
【视频解读】https://www.drbt.gov.cn/duerbote/zcjd/201712/c05_2136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