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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9/01/01 7.5k 阅读 200 点赞

1、出台《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县委县政府长期致力于改善农村居民饮水条件,农村供水事业稳步发展。特别是2005年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显著改善了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截至目前,全县实现自来水入户的共275个自然屯,占全县自然屯总数的99%,近96%的农村人口实现了饮水安全。农村饮水工程普及率逐年提高,广大群众对饮用水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实现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农民群众长久受益,制定符合县情实际的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十分必要。制定《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就是出于这种考虑。

2、出台《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依据哪些法律、法规?

制定《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32673号)。

3、今后的农村供水工程由谁管理?

本办法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目经验收后由工程建设单位(水务部门)负责移交给受益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进行管理,同时明晰工程产权,工程管护责任主体为受益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

4县政府今后对农村工程有什么扶持或者补助办法?

本办法规定,县政府对受益人口少、供水规模小。水费收入难以维持工程正常运行的供水单位给予补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较大的设施维修、设施更新,以及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工程紧急抢修费用。

5、办法对老百姓吃上“安全水”还有什么规定?

为保证群众长期稳定地实现饮水安全,本办法中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进行了如下规定。第六条规定: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县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县水务部门配合做好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第七条规定: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县域内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的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水质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第八条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对其所供水水质负责,工程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6农村自来水收费政策是什么?

办法第十条规定:县物价部门依据价格政策规定和供水单位合理的运营成本,区别不同的水源形式、水处理工艺、供水规模以及用水户承受能力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调整机制,制定各种供水形式的分类水价和相关收费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全县各供水单位水费和相关费用征收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示水费收缴情况。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