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居民:
自实施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全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能力,先后开展了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有效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违法违规行为,河湖面貌显著改观,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当前,正值农业生产备春耕期,为加强全县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切实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巩固河湖管理保护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总河湖长第1号令》等有关要求,全县嫩江行洪区内(含大山种羊场段)及各河流、河湖管理范围内,严禁非法加高、新建围堤和种植玉米、高粱高杆作物等“乱占”行为,严禁盗取贩卖苗床土和江砂等“乱采”行为,严禁未经审批的河湖岸线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等“乱建”行为,对新出现的河湖违建问题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欢迎广大居民朋友参与河湖管护与监督,如在县域内河湖发现以上问题可直接拨打河湖长制公示牌的监督举报电话,也可到属地乡镇(场)人民政府进行现场举报,如在监督举报过程中发现有推诿扯皮、失职失责工作人员,可直接向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提供情况线索,我办将依法依规办理。
监督举报电话:0459-3422593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