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我局在办理“大庆市杜蒙县谭某亮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依法暂冻谭某亮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22******5757涉案资金528508.01元,杜蒙县人民法院判处该笔资金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因无法查明该笔资金所有人,现对其予以公告。
望上述资金权利人或权利有关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该笔涉案资金相关的手续和本人证件,到我局刑警五大队进行认领。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三款、《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将上述被冻结的资金及孽息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1月14日
联系地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常警官,联系方式:0459-3420905。
特此公告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