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召开我县江湾灌区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8月15日下午14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县政府西楼四楼)
三、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1、分类、分档制定灌区供水价格。
分类水价:在农业用水定额内,对粮食作物实行基础水价;对非粮食作物用水的,在基础水价上上浮10%。
分档水价。终端用水在定额范围内的执行基本水价,超过定额的,实行分段累进加价。
2、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依据2021—2023年江湾灌区平均供水量计算,江湾灌区供水基准价格拟定每立方米水0.0741元。
四、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及人员名单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条规定,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自愿报名、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1、人大代表:董书明
2、政协委员:夏文庆
3、相关部门:王业春、马淑贞
4、消费者:李伟东、陈飞、朱国学、孙海岩、佟建华
5、经营者:张志刚、赵雪峰
五、听证人:尉可成、冯宇、曹堃
特此公告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0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