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政规〔2018〕19号)、《大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庆政规〔2019〕5号)精神,结合红岗区实际起草《红岗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既是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统一部署要求,也是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实际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我区为什么要发布该计划?
答:长期以来粗放式发展积累形成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和大量裸露地面存在的用地结构,对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构成重大挑战。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短板,亟需通过全力攻坚,实现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党的十九大提出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要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先后强调,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求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保3年取得更大成效。《大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庆政规〔2019〕5号)正式印发,明确提出“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目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统一部署要求,我区需要结合控煤、控车、控尘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确定空气质量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到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
问:该计划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政规〔2018〕19号)中(四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及《大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庆政规〔2019〕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红岗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问:此次制定该计划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各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细微颗粒物(PM2.5)为防治重点,减少重污染天数,保持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采用信息化平台建设+第三方服务模式,建设智慧化工园区。
问:此次制定该计划具体关系到我区的哪些方面工作?
答:结合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共涉及到我区九大项工作,具体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积极推进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明确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加强信息公开,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问:大气污染防治是区域性长期工作,我区如何与其他区(县)协同合作?
答:我区配合市、其他区(县),完善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水平。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环保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建立定期联合执法制度,统一环境执法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原文链接:http://www.honggang.gov.cn/honggang/zfxxgk371/201905/c05_165640.shtml
政策解读:http://www.honggang.gov.cn/honggang/zfxxgk3/201905/c05_165869.shtml
图文解读:http://www.honggang.gov.cn/honggang/zfxxgk3/201905/c05_1658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