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加强对部分退役士兵待安置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费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黑退役军人发电〔2019〕25号)文件要求,现对审查符合发放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第十批次公示。
公示人员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冒领、错发及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领取待安置期间补助费的人员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举报电话:4198398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2799108
公示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1日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我们将为您保密。
红岗区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第十批次发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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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