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12月21日,我区先后收到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123万元,具体如下:
1.《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34号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1万元。
2.《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78号下达我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2万元。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9-2799189
联系人:汤 丰
受理单位:大庆市红岗区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红岗区萨大中路北115号区农业农村局
红岗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