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镇和街道:
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夯实财会监督基础,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黑财会〔2023〕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区行政区划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布置全区会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三、继续教育内容
(一)公需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规范、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执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
四、继续教育形式和学分要求
我区继续教育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以下机构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机构。
行政区划机构名称机构网址服务咨询电话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红岗区正保会计网校(原中华会计网校) http://jxjy.chinaacc.com/heilongjiang/daqing010-82318888/
400-810-45882799166
|
行政区划 |
机构名称 |
机构网址 |
服务咨询电话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
红岗区 |
正保会计网校(原中华会计网校) |
http://jxjy.chinaacc.com/heilongjiang/daqing |
010-82318888/ 400-810-4588 |
2799166 |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及时进行登记。同时,以前年度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应尽快补学。
(二)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非行政事业单位),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中的“继续教育”栏目,通过省财政厅继续教育入口参加培训。
(三)2023年度市财政局已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提升”活动准备的线上课程(共90学分)和业务知识考试已同步到正保会计网校继续教育界面,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含高级、正高级)登录本地正保会计网校继续教育页面,选择“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能力提升必修课”进行学习,其他课程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参与网络学习和业务知识考试,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区财政局将适时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与学习和考试情况进行通报。
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