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 号)要求,省林草局在前期上报国家的《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组织专家评估,形成了《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现对《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附件:《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红岗分局
2023年6月13日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 号)要求,省林草局在前期上报国家的《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组织专家评估,形成了《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现对《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附件:《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红岗分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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