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岗区2023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文件规范要求,红岗区残疾人联合会为杏树岗镇16-59周岁的智力和精神一至四级、肢体一、二级符合条件的低保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料理服务、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现将已确定进行居家托养服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
举报电话:0459-4191390
电子邮箱:hgqcl2022@163.com
附件:《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公示表》
大庆市红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19日
